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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城区对部分区域内新建污染服务业下禁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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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zgreen.com 2003年6月30日 |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服务行业的环境管理,针对目前居民对环境敏感区域第三产业污染反应强烈的现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下城区政府日前批转了区工商分局、环保分局、卫生监督所三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规范有污染的服务行业审批的暂行规定》,明令禁止居民住宅楼等部分场点新建饮食服务业等有污染的服务业。
今后在下城区域范围不得开设饮食服务业等污染行业的三类场址是:居民居住楼、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宇,以及在商住综合楼中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以上区域被禁止新建的行业有:产生油烟废气、恶臭、噪声、振动、热污染等污染物的饮食服务业、娱乐服务业、印刷制版业、制造加工业等。对于上述规定的不得新建的项目,工商部门、环保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将不予受理项目申请,并按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向项目申请人作出解释和说明。同时,三部门还同时规定:在其它环境敏感区域内要求新建有污染的服务项目,必须严格控制,限制建设;如确需设立的,必须征求所在地相关社区、物业管理、周围居民、单位的意见,并由各方共同作出承诺。
这条行政规定的出台为各职能部门有效控制新建第三产业污染提供了依据,对于当前我区第三产业布局不甚合理,商住、店居混杂,污染纠纷突出的现状能起到逐步扭转的作用。由于目前各中小投资者对于选址大多还只是从经济角度出发,很少考虑到今后可能给周边环境带来污染的因素,或明知可能有问题而存在侥幸心理。而目前下城区范围内的营业房大部分属于环境敏感区域,不宜开办餐饮店等行业,业主盲目投资后在环保审批中被亮“红灯”的情况屡有发生,所以各职能部门在执行这条规定时还必须以宣传为先导,通过各种渠道在社会中提高影响力,逐步提高投资者合理选址的能力,在环境敏感区域新建的项目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及时解决新店开业后存在的环境隐患,尽早化解店居污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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