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环保标准不一造就国际贸易“绿色壁垒”
文章类型:质量综合新闻 文章加入时间: 200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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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以来,工业经济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正成为国际社会、各国政府以及环境保护界共同关注的迫切问题。然而,由于各国经济发展处在不同阶段上,在对环保标准的要求和环保资金的投入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形成了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高,而发展中国家的环保标准较低的现象,这种各国环保标准不一的现状,造成了实际上的“贸易障碍”。
绿色壁垒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从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角度出发,其内容可以从商品的生产、加工方法、包装材料、销售方式、消费方式甚至商品废弃后的处理方式等诸多方面加以限制。总体讲,绿色壁垒主要涉及以下6个方面:
有害物限量规定:发达国家借保护环境、人类动植物的卫生、安全健康之名,对商品中的有害物含量制定较高的指标,从而限制了商品的进口。
“绿色技术标准”: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他们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而这些标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这样,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
“绿色环境标志”:它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发展中国家产品为了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才能得到“绿色通行证”,即
“绿色环境标志”。这便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产品进行严格控制。它犹如无形的层层屏障,使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步履维艰,甚至受到巨大冲击。
“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指能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这些“绿色包装”法规,虽然有利于环境保护,但却为发达国家制造“绿色壁垒”提供了可能。它们借口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产品包装不符合其要求而限制进口,由此引起的贸易摩擦不断。
“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发达国家往往以此作为控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重要工具。它们对食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十分敏感,尤其农药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含量的要求日趋严格。由于生产条件和水平的限制,发展中国家很多产品达不到标准,其出口到发达国家市场的农产品和食品将受到很大影响。
“绿色补贴”: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却因此提高。更为严重的是,发展中国家绝大部分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为此有时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发达国家认为发展中国家的“补贴”违反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因而以此限制其产品进口。
文章出处: 《中国质量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