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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


  “九五”期间,杭州市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实施了城市内河水环境治理工程,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河道水污染基本得到控制,局部有所改善。但运河(杭州段)及多数内河河道水质仍劣于Ⅴ类标准,远远不能满足城市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不适应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的定位,也达不到各级政府的环境目标。为此,“十五”期间将投入更大的精力,解决城市河道水污染问题,彻底改变内河黑臭现象,围绕“运河变清”,大力开展城市内河综合整治和水生生态恢复工程,逐步恢复河道水生生态,实施沿河绿化,重现江南水乡风貌。
  在“十五”期间,除继续强化工业废水治理外,要特别注意解决城市生活污水的污染问题。

7.2.1. 改善城市水环境的基础设施与综合整治工程
  7.2.1.1. 城市污水系统建设
   7.2.1.1.1. 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系统
  加快建设城市第三污水系统,2000年完成主干管、次干管和连通管及相应泵站的建设,1号、2号、5号次干管争取2000年底投入使用,分流城市第一污水系统的污水量,收集城北祥符、北大桥、小河、拱宸桥等工业区的工业废水和城西文教区、翠苑、蒋村、和睦、小河、拱宸桥等地的生活污水。3号和4号次干管争取在2001年初投入使用,截流石桥、半山工业区的工业废水和东新、石桥、丁桥等地的生活污水。
  加快建设第三污水系统的子管和毛细管等污水收集系统,争取2004年前全面投入使用,确保城市截污量新增35~40万吨/天。
加快完善建设城市第一、第二污水系统,开通天目山路延伸段污水管,完善滨江、复兴地区污水收集系统,延伸至之江旅游度假区和转塘等地,修复秋涛路污水管,铺设新开河两侧的截污管,加快老城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完善湖滨地区污水收集系统,争取在2003年前第一和第二污水系统新增截污量10~15万吨/天。

   7.2.1.1.2. 建设七格、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四堡污水处理厂
  2003年完成七格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二级污水处理能力达30万吨/天,远期形成90万吨/天的二级处理规模。
  2003年完成滨江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二级污水处理能力达10万吨/天,2005年后开工建设二期工程,最终形成20万吨/天二级处理规模。
  四堡污水处理厂现已形成40万吨/天二级处理规模。2005年前,根据第三污水系完成后及污水收集、输运系统完善后新增的污水量扩建四堡污水处理厂,规划新增二级处理能力20万吨/天,形成60万吨/天的二级处理规模。
  至2015年,杭州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能力总计达到170万吨/天。

  7.2.1.2. 运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运河水污染治理是杭州市区水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这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根据运河水污染特征,近期以消除黑臭、功能区达标为目标,开展“截、疏、驳、配、绿、保、景、管”等综合整治工程,即开展城市截污、运河底泥疏浚、河道驳墈、环境配水、河岸绿化、水源保护、景观改造、强化管理等各项工作,把运河水污染治理好。各项工程见表7-6。
  在“十五”期间,除继续强化工业废水治理外,要特别注意解决城市生活污水的污染问题。

   7.2.1.2.1. 截污
  上述城市第三污水系统将基本解决运河截污问题,截流污水经过处理后排向钱塘江,从而大幅度削减进入运河的污染物总量。

   7.2.1.2.2. 运河底泥疏浚
  2000年开始实施运河底泥疏浚工程,首期疏浚艮山铁路桥至大关桥段和东谢村至贺家桥段,底泥量分别为33.8和42.2万立方米,争取在2001年初完成,然后疏浚大关桥至东谢村河段和艮山铁路桥以东河段,底泥量分别为31.52万立方米和5.78万立方米,最后疏浚贺家桥以北河段,底泥量为181.3万立方米。整个疏浚工程争取在2001年底前完成。

   7.2.1.2.3. 完善环境配水,增大城市环境容量
  在现有的环境引水基础上,完善城市河道配水方案,增大运河、西湖等水体的环境容量,改善排水条件,加快水体置换和水循环,以提高运河等河道的自净能力。优化中东河双向泵房的引水,保证中东河坝子桥段不劣于Ⅳ类水质。增设西湖岳湖出水泵房,设计排水能力1.5m3/s,通过浙大护校河、沿山河、西溪河和余杭塘河等搞活市区西部河道的水流。适当增加三堡船闸的引水量,并开通德胜坝排水泵站,加快运河水流,同时改善上塘河水流条件。至2005年争取在三堡建设大流量的排涝泵房,通过抽排运河水,引杭城北部的太湖水以达到改善运河水质的目的。同时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开辟运河杭州段第二通道,分流货运,改变市区内运河功能,确立其旅游景观的地位。

   7.2.1.2.4. 河道驳磡、绿化带建设和运河造景工程
  加快运河两岸景观规划,建设两岸30米绿化带,种植常绿乔木、灌木和各类花草,从恢复水生生态的角度做好运河河道的驳磡护砌等工作。从长远角度,以环城北路改造为模式,在运河两岸开辟100米的城市快速通道,把运河建设成杭州市区历史文化旅游走廊。

   7.2.1.2.5. 健全管理机制,强化运河水务管理
  制定地方法规《运河(杭州段)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依法实施运河水污染治理和日常管理,建立统一的水务管理机构,负责运河(杭州段)水资源开发保护、水污染治理、航道维护协调及其它日常管理事务。
  7.2.1.3. 城市内河综合整治
  全面开展城市内河的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包括:贴沙河、中东河、南应加河、西溪河、新开河、官河、沿山河、古新河、余杭塘河等河道的整治,完善沿岸截污管网、河道驳墈、河岸绿化、环境配水等工程。详见表7-7。
  杭州市区共有河道284条,总长达800多千米,他们与上述主要河道是一个统一的系统。应制定计划,对其水环境质量和河道功能进行全面整治。主要解决废水、垃圾污染与淤积问题,恢复泄洪和排灌等功能(一般不宜进行河岸的驳磡护砌)。由于目前这些河道分属不同部门管理,整治责任不明,有必要设置统一协调的水务管理机构。
7.2.2. 地下水资源保护
  7.2.2.1. 适度开发利用,防止过度开采
  根据地下水资源量规划开发利用强度,规定开采限额,防止过度开采造成地面沉降等严重环境地质问题和其它生态问题。
  7.2.2.2. 禁止工业与生活污水的渗排处理
  除分散分布的农居点的少量生活污水外,禁止工业与生活污水的渗排处理,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加快城区下水系统的管网建设与清污分流,防治城市生活污水对浅层地下水的污染。
  7.2.2.3. 禁止工业危险废物的填埋处理。
  7.2.2.4. 防治城市垃圾填埋场对地下水的污染
  完善城市垃圾填埋场污水引流与处理设施,处理尾水达表后排向地表水体,避免滞留。要注意做好垃圾填埋场与地下水贮水层的地层隔断,尤须注意新建填埋场的水文地质条件。
  7.2.2.5. 制定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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