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7.4. 城市固体废弃物综合整治


  固体废弃物处理是城市生态化建设的重要方面,不仅涉及环境卫生、环境质量,也涉及物质还原、资源保护。
  城市垃圾处理的指导思想为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提倡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减少垃圾发生量。
  通过分类收集,分选利用,提高资源化水平。
  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见《6.3.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节。
7.4.1. 城市垃圾处理现状
  1998年市区清运垃圾量为70万吨。绝大部分由天子岭垃圾场作卫生填埋处理。全市有垃圾中转站57座,袋装垃圾房436座。“九五”期间,垃圾袋装化收集率和清运机械化率有较大提高。
但是环卫设施滞后于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设施数量不足,标准偏低,设备简陋。特种垃圾与一般生活垃圾混合收运处置,造成二次污染。未实行分类收集和分选利用,垃圾资源化程度很低。现有天子岭垃圾填埋场使用年限到2003年即将期满。
7.4.2. 城市垃圾处理规划目标
2005年:
袋装化收集率达到90%,
分类收集率达到30%。
垃圾清运机械化率90%。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015年:
分类袋装化收集率达到100%,
清运机械化率实现100%。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并大大提高资源化水平。
7.4.3. 城市垃圾综合整治措施
  7.4.3.1. 倡导绿色消费,从源头减少城市垃圾
  推行“净菜进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限制各种塑料包装材料和塑料贮物袋的使用,防治“白色污染”,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
  7.4.3.2. 加快普及垃圾收集分类袋装化
  为垃圾资源化创造条件。对金属、纸、玻璃、塑料、有机垃圾等分类回收利用。
  7.4.3.3. 加快垃圾清运机械化
  提高垃圾清运效率,实行密闭输运。撤、并城区垃圾中转场,控制清运中转过程的污染。
  7.4.3.4. 明确清运责任,加强建筑与装修垃圾管理
  城市主管部门设置建筑垃圾堆放场。
  建筑工程废弃物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运处理。
  建筑装修垃圾由装修户负责清除,同时须建立建筑装修垃圾的社会服务体制,装修户雇请清运服务企业清理处置。同时通过立法,授权市容与社区管理部门对乱倒乱堆建筑装修垃圾者课以重罚。
  7.4.3.5. 整顿、改革废旧物资市场,充分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化水平
由于回收体制不健全,一些生活废旧物资找不到回收途径,不能得到有效利用。废电池、家电、计算机、金属、电子零件等新型垃圾尚无规范化的、有效的回收利用办法,混在一般生活垃圾中填埋,造成资源浪费和污染危害。对各种“新型”垃圾要及时研究制定回收利用办法。
  7.4.3.6. 对医院及特种垃圾实行专线清运、集中焚烧处理
  7.4.3.7. 建设第二垃圾填埋场及垃圾焚烧厂,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填埋场和焚烧厂均应配套建设垃圾分选厂,对有用成份进行分类回收利用。焚烧厂建设立项时应对二恶英污染影响进行充分论证,特别谨慎对待。如不能确认有把握的预防手段,应以其它无害化程度较高的处置技术取代之(如分类回收—减量化—制取有机肥—填埋)。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