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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将实行企业环境行为分类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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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zgreen.com 2002年9月13日 |
为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打造环保诚信体系,树立一批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绿色企业”,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政策扶持、部门监督、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企业环境管理的新机制,促进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我局决定将在市区范围内实行企业环境行为分类管理制度。
根据《杭州市工业企业环境行为分类标准指标体系》,将企业环境行为划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企业表示企业环境行为优于有关污染控制标准,能稳定达到环境管理的各项要求;B类企业表示企业能基本达到环境管理要求,但仍有部分环境行为需要改进和提高;C类企业表示企业的环境行为无法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存在重大问题急需进行整改。对企业进行分类定级后,按照不同的管理要求和管理力度分别对A、B、C三类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
实施分类管理的对象为市区内的重点污染企业,从市控重点源着手实施,再逐步加以推广。企业环境行为的分类评级工作暂定为每年进行一次,评级结果将于次年年初在媒体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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