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家环保总局调研组在浙江调研时要求抓住二氧化硫削减20%的目标不放 |
|
http://www.hzgreen.com 2002年11月7日 |
本报讯(记者黄裕侃)日前,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为组长的调研组,就“两控区”及火电厂脱硫工作在浙江进行了专题调研。汪纪戎提出,要抓住“两控区”二氧化硫排放量在“十五”期间削减20%的污染控制目标不放,落实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批复》精神,重点是控制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
汪纪戎一行在浙江调研期间,听取了浙江省政府关于浙江省“两控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工作及火电厂脱硫情况的汇报,考察了杭州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和浙江钱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烟气脱硫工程。
调研组认为,几年来,浙江省“两控区”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两控区”有关问题的批复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在浙江经济快速增长、燃煤量增加的情况下,全省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保持稳定。“两控区”内年排放二氧化硫100吨以上的490家重点企业,达标率在98%以上,已实现省政府提出的2001年火电厂和城市燃煤的含硫量分别控制在1%和0.8%以下的目标。去年,全省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比上年削减了2.7%。
汪纪戎一行了解到,随着浙江能耗需求日益加大,而且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还将继续下去,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将呈增加趋势。为此,调研组要求,所有新建火电厂脱硫率必须达到90%以上。脱硫以后仍然增加排放量的,要通过排污权交易,进行环境补偿。现有火电机组脱硫项目要尽快落实。汪纪戎指出,“十五”期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20%的目标必须确保,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十五”期末实现国家提出的二氧化硫控制目标。
浙江省副省长卢文舸与汪纪戎一行就浙江省“两控区”及火电厂脱硫工作情况做了交流。
《中国环境报》2002-11-5第4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