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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典”时期客运出租车和客运营运车辆排污费退款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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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zgreen.com 2003年5月29日 |
根据杭价费[2003]13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关于“非典”时期客运出租车和客运营运车辆已缴纳2003年5月—9月的机动车排污费退款办法通告如下:
1、凡2002年6月至2003年4月参加年检的客运出租车和客运营运车车主,凭杭州市机动车废气污染管理办公室开具的《杭州市征收排污费专用收据》、检测登记证和车辆行驶证、市公路运输管理处颁发的营运证,到杭大路1号(松木场派出所附近)黄龙世纪广场B区一层后大厅办理退款。
办理时间:6月3日—6月15日,每天上午9时30分—下午4时,双休日照常办理。
2、统一缴纳机动车排污费的客运营运车辆单位,凭排污费发票、市公路运输管理处颁发的营运证及单位证明,到德胜路222号环保综合大楼三楼杭州市机动车废气污染管理办公室办理退款。
办理时间:6月16日—6月20日
上午9时30分—11时 下午1时30分—4时
为加快办理速度,各车主见通告后相互转告,并在规定期限内抓紧到指定地点办理退款手续。
联系电话:88350012
杭州市机动车废气污染管理办公室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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